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函〔2024〕8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版权局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晋科教函〔2025〕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全校开展第二轮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本次全校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摸清校属各单位、各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底数和正版软件需求情况,规范软件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正版软件管理,推进学校软件正版工作。
二、排查范围
校属各单位在校内所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终端所安装的软件的使用情况,重点是用于办公、科研、教学、实验等场所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工业软件等。
三、工作内容
1、宣传教育
组织软件正版化相关学习,讲解软件正版化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使用正版软件的益处。
2、自查自纠
各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部门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工业软件等各类软件进行全面自查,统计正版软件和非正版软件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台账。
3、检查与监督
活动期间,将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4、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5、报送方式及时间
在第一轮排查中未提交的部门,于2025年3月17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附件1《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xxzx@ll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部门,另一份报送至信息中心办公室(弘信楼一层北)。
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358-3389060。
附件:
1、《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
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