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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2年)

发布日期:2023-02-28 编辑:郭小强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西战略规划,完善我省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构建适应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数字政府体系,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作为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确立了数字政府建设“五个一”的总体架构,出台了《山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全省政务信息化应用建设初见成效,建成了联通国家平台、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三晋通”覆盖率和满意度稳步提升,实现了热门高频事项“一网通办”;推出了“领导驾驶舱”指挥决策平台、“13710”信息督办平台等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数字政府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建成了省级政务云平台,基本完成了省直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率大幅提升,各级政务信息化应用平台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但是,我省政务信息化发展特别是数字政府建设与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三低三高三难”(即:规划水平低、开发水平低、管理水平低,建设成本高、管理成本高、安全隐患高,系统整合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信息化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改革意识、管理机制、资源整合、业务协同水平有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一”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举措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建立以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新模式,高标准打造数字政府,提升政府宏观决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整体规划。坚持上接国家、下联市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促进整体政府建设。牢牢把握数字政府整体布局,推动各类政务数据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政府多体系协调发展,有力提升政府宏观决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政执行能力。

2.统分结合。科学合理划分省与市、主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应用开发之间的“统分”关系,“云网数端”并举,汇聚和共享并重,确保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上下协同、步调一致。

3.创新驱动。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服务

创新驱动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强化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4.集约建设。坚持数字政府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数据资源高效利用,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5.安全可靠。统筹协调好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强化法治建设、标准制定、技术支撑和市场监管,实现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良性互动、互为支撑、协调共进。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一”的总体要求,持续推动数字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到2022年年底,建设、管理、使用统分结合的数字政府管理体制全面理顺,以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平台为基本支撑的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满足数字政府建设需求,整体运行、共享协同、服务集成的数字政府业务支撑体系全面构建,整体、移动、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全面形成,一批数字政府应用在政府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提供强力支撑。

三、“五个一”总体架构

以“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为统领,形成山西数字政府建设大格局,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立统筹利用的数据资源体系,打造统一的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和统一保障的安全防护体系。

(一)一朵云。构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一朵云”。以省级政务云为枢纽,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数据中心资源,构建1个省级政务云、N个行业及市级政务云的“1+N”全省域云基础架构,形成省市两级架构、分域管理、互联互通的全省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可为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提供计算、存储、中间件、数据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础服务。

(二)一张网。构建融合互联、安全可靠的“一张网”。优化电子政务网络结构,持续推进网络提速和升级改造,推动各部门涉密和非涉密专网以及信息系统分别向政务内网和外网整合迁移,将省直部门和各市县的政务网络整合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统一网络体系,为全省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支撑。

(三)一平台。构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一平台”。在“一朵云”基础上,构建我省数字政府的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的“大中台”架构,统筹基础数据资源库建设,加强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存储、开放、共享,打通各业务系统数据壁垒,实现政府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融合;充分发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能力和“总枢纽”作用,完善数据资源整合、服务支撑、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等功能,实现业务和平台能力共享,为数字政府的创新应用提供标准化开发组件。

(四)一系统。构建功能完备、贯通协作的“一系统”。推动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多终端数据对接,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以业务协同为主线,以数据共享交换为核心,开发运用具有超强运行能力、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统一政务信息系统。各类应用系统在统一应用框架下,按照公共组件集成和统一标准接口开发,逐步实现行业内“一个软件”业务全覆盖、流程全贯通。

(五)一城墙。构建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一城墙”。落实国家信息安全与保密规定,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的要求,强化政务云支撑体系安全规划、安全建设、等保测评、风险评估、容灾备份等的保障工作,加强身份认证和信息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推动自主可控国产密码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建立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打造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的坚固城墙。

四、六大支撑体系

(一)数字政府管理运行体系。

按照“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的数字政府“品字形”管理运行架构,改革创新数字政府运行体制。在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政务信息管理局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由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承担省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组建山西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市县两级参照省级模式,建立完善“建管用分离”的运行机制。

1.充分发挥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作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审定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审定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市县两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领导本级数字政府建设。

2.充分发挥山西省政务信息管理局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作用。负责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资金分配;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效能考核评估。市县两级全面理顺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职责,由本级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级数字政府建设。

3.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系统集成和技术优势。由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与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为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运维服务、技术支持、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服务。各市结合实际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负责市域范围内数字政府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4.充分发挥山西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智库优势。以省经济信息中心为基本依托,整合省直部门信息类事业机构职责和骨干力量,组建山西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承担政务大数据的研究、开发、利用相关工作,为政府履行决策、管理、服务职责提供数据支持。

5.充分发挥省直各部门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省直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务信息规划职责,引导省直部门充分参与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参与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的服务评价,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加快提升服务能力。

(二)基础支撑体系。

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覆盖全域、逻辑集中的政务云平台。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推动物联网、视联网、移动网与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互联。

1.政务云。坚持集约原则,统筹建立资源按需供给、运行安全可靠、技术适度超前、支持异构部署的“1+N”全省域云基础架构,即:1个省级政务云计算平台、N个行业及地市级政务云计算平台。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统一部署在政务云平台。原则上,各市、省直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县级不再建设政务云平台。

各市已经建设的政务云平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对接,行业云平台纳入省级政务云统一管理,形成计算存储资源集约建设、云计算能力全局调度、政务数据分布式备份、政务业务高效容灾的政务云平台大格局。

2.政务网。扩大电子政务外网的覆盖面,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优化改造,全面支撑全省各级政务部门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政务业务。利用5G技术,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无线化、移动化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多场景、多领域的适用性和支撑力。

加大网络整合力度,将各部门建设的局域网、业务专网、物联网、视联网、各类传感网等纳入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对非涉密政务专网,根据业务需求实现基于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交换,实现全省“一张网”覆盖。

(三)数据资源体系。

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形成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池,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推动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1.数据资源汇聚。加强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统筹汇聚管理,梳理形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一本册”。在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础上,汇聚形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总目录。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基于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主题数据库,面向各类政务应用建立专题库,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元数据管理等数据服务内容,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

2.数据共享交换。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体系,推进省市两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纵向联通,加快推动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向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汇聚、共享共用,促进形成全省政务数据资源“一个池”。推动落实全省政务数据信息资源资产登记、动态管理,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完善政务数据资产登记目录清单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清单。建设数据治理平台,实现数据资源产生、采集、存储、交换、加工、整合、使用、反馈等环节的管理。

3.数据有序开放。建设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数据注册、集中发布、便捷检索、统计分析、多样接口、安全存储等功能。完善山西省政务数据开放网站开放目录、数据管理、数据检索、数据申请、统计分析等功能,与省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建立完善数据资源开放标准规范,探索建立政务数据资产交易评估机制,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全监管、金融、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重点领域数据分类向社会开放。

(四)应用支撑体系。

构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的数字政府应用支撑体系,推动政务应用统筹集约建设。重点建设“六大应用支撑平台”:

1.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依托人口、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基础,构建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整合各种核验方式,利用数字证书、生物特征识别(面部、指纹、虹膜、声音识别等)等技术手段,为全省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服务,并对接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互联网用户(含自然人、法人)、公务人员提供统一账户服务,实现“一次登录、全国通办”。各类数字政府应用系统按照统一规范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获取符合国家规范的用户账户认证服务及用户基本信息。实现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单点登录服务,覆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移动服务、自助终端等多种应用场景,为全省政务服务用户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和账户管理服务。

2.统一社会信用平台。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国家、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基础,逐步整合、对接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全省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社会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建设完整、真实、动态更新的信用档案及社会信用信息库。

3.可信电子证照平台。优化升级电子证照服务,建设可信电子证照平台。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提高电子证照的可信度和通用性,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全国互认互信。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的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逐步推进各级政务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向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汇聚。

4.网上非税支付平台。建设网上非税支付平台,形成统一的网上非税支付渠道,支撑非税支付业务网上缴费,推动非税缴费事项网上支付,实现“扫码缴费”。升级完善原有非税支付系统,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等)、银行非税业务网上支付,对接地市级非税业务系统及其他非税缴费服务系统,并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形成全省统一的网上非税支付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缴费一体化。推进网上缴费规范管理、缴费信息共享。

5.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发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构建山西省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开展地理信息更新和自然资源调查,丰富平台数据,完善基础地理空间服务、自然资源专题地图应用、数据接口开发等功能,为各类政务信息的空间定位、时空展现和时空分析提供统一、权威、精准的“一张底图”,为政府决策、公共管理、应急救灾、科学研究及社会公众需求提供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信息服务,促进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6.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统一数据源管理、统一运营管理,杜绝分散建设和资源浪费,最终实现各地区政务服务门户、移动APP、政务服务小程序使用统一数据源,充分实现数据共享新环境,减少重复上传和多级维护的资源浪费。加强对政务服务APP、政务服务小程序、H5应用在兼容、性能、安全以及功能方面的评估、监管和监测,大幅度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质量。

(五)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的联防联控大安全理念,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1.建立安全防护管理机制。明确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单位对电子政务网、政务云平台、政务数据资源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责任边界。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督查,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单位进行安全策略、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等多个层面的安全审计。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保障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交换、销毁等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2.强化安全防护技术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加强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数字政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建立省政务云平台基于国产密码算法的密码应用体系,推动国产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产品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应用。

(六)标准规范体系。

1.健全完善推进机制。成立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组和数字政府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国家标准规范的宣传解读和推广实施,并结合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特点,构建与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相衔接的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

2.建立标准体系。构建我省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业务应用标准、数据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管理标准等七大标准子体系。

基础标准子体系包括通用术语、标准化工作指南等标准。

技术标准子体系包括“1+N”政务云平台、大数据平台、统一电子政务网络等标准。

业务应用标准子体系包括业务库、业务流程和规则、数据产生规则、业务事项目录等标准。

数据标准子体系包括信息分类编码、数据资源语义描述、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数据交换共享开放等标准。

服务标准子体系包括应用基础支撑标准、应用开发共性组件标准、应用系统平台接口标准等标准。

安全标准子体系包括物理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平台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安全等标准。

管理标准子体系包括软件开发管理、项目管理、运维管理等标准。

五、十大创新应用

(一)宏观决策应用。

1.加强宏观经济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建设覆盖投资、消费、就业、财税、金融、物价、统计、电力、进出口等领域数据资源的全省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宏观经济分析、工业经济预测、营商环境评价等大数据应用,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宏观经济决策支撑体系。在政府规划、政策法规制定等工作中充分合理利用决策支撑体系,建立“数据驱动”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2.加强政府决策咨询大数据智库支撑。建设完善大数据智库平台,推动各部门经济社会数据和研究咨询机构经济社会研究数据共享融合,开展跨学科、数据密集型科学研究。鼓励高校等研究机构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支持采购民间智库提供的大数据应用与服务,拓宽政府大数据宏观决策服务渠道。到2022年,形成一批围绕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合作、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高质量大数据研究成果,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开阔的视野和创新性意见。

(二)转型综改应用。

1.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大数据创新应用体系建设。实施能源领域大数据战略,围绕煤层气产业开发利用、电力外送、新能源开发建设、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能源利用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推进大数据服务创新应用。围绕煤层气产业从地质勘探到终端消费全生命周期开发利用活动,推动煤层气“一网通办”。

2.加快“数字开发区”建设。围绕省内开发区交通区位、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基础条件,归集开发区标准地建设、产业布局、产业能耗、经济运行、项目落地等关键动态指标数据,建设全省统一的政策咨询平台,汇聚各级各部门发布的产业、用地、税收、招商等政策文件,对内支撑决策支持、对外强化开放服务,在开发区经济运行监测管理、招商引资服务、科技创新转化、推进项目开工落地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

3.完善提升工业云服务平台。持续引深全省工业云服务

平台建设,提升工业云服务平台接入能力和接入范围。搭建山西优秀工业产品产需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持续优化改进工业运行监测调度平台,进一步拓展监测范围,提高运行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建立全省创新生态系统集成平台,强化对企业创新活动、创新生态系统等信息服务支撑,构建以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创新服务体系。加快项目申报及调度、技术成果转化、大数据产业图谱、工业信息安全管理等业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工业云服务平台功能体系。

(三)社会治理应用。

1.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城市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和宏观决策应用,推动城市治理方式向智慧治理转变。基本形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有序,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效果突出,公共信用体系成熟应用的新模式。建立统一调度的市级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城管、城建、市场监管、应急、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信息全面共享,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普惠公众,智慧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社区等服务基本涵盖全体市民,实现无处不在的惠民服务。

2.建设一体化的综合网格指挥平台。将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和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等各系统资源,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做好与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和相关改革的配套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基层治理改革整体效应。

3.完善全省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及监控平台。基于统一的电子地图和网格,整合接入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依托地理信息、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移动互联、电话热线等信息采集手段,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可视化、扁平化的综合性指挥平台,支撑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建立集约高效、共享协同的社会治理模式。

(四)公共服务应用。

1.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建设。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关注人一生的基本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服务,整合优化政务信息系统服务入口,汇聚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民生服务等八个领域的信息资源,“强弱项、补短板”,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2.构建山西“智慧文旅”发展体系。建立完善“智慧文旅”信息基础数据平台,逐步实现旅游信息数据向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开放。升级“一部手机游山西”APP,提供无缝化、即时化、精确化、互动化的旅游信息服务。依托“智慧旅游云”平台,融合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文物安全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定期研判、高效督察的目标。建设全省文物资源数据库,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公共数据平台,全面掌握文物保护状况和利用需求,实现文物资源的动态管理。结合数字化技术发展成果,推动精品展览的数字化展示利用,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激活我省丰厚的文物资源,进一步提升山西文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政务服务应用。

1.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导向,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联动机制,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杜绝“体外循环”,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2.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全程网办”为目标,全面梳理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的管理模式,推动申报材料电子化和网上智能核验,实现智慧审批。在全省范围推行“一网综合受理”“套餐式服务”,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一网通办。推行以“视频帮办”为基础的“网上咨询、视频答疑、在线初审”办理模式,解决复杂材料不见面咨询的难题。推广“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和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确保各类政务大厅和网上平台“标准一致、数据互通、协同联动”。优化政务服务互联网门户使用体验,提高办事精细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3.拓展“三晋通”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先归集公安、社会保障、不动产、教育、民政、卫生健康、交通、旅游、文体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能力。利用5G技术,积极推进移动政务应用,打造网上智慧政务大厅,实现VR政务服务、AI引导、远程办事、移动审批、实体大厅人流监控等服务与管理功能,打响“三晋通”移动端应用品牌,提升人民群众的数字获得感。

4.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5”热线平台。推进全省政务热线资源整合,加强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12345”服务热线为基础,建立面向群众和企业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平台,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

5.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以全省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为目标,统筹服务、交易、监管三大系统和省市两级平台建设,构建横向与省直有关部门交易相关系统互联,纵向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全省各市县贯通的一体化平台体系。推行“一网通办”“一表申请”,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

(六)市场监管应用。

1.提升完善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升级完善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对接整合各级各部门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监管数据共享机制,全面汇聚各级监管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强化大数据分析,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风险反馈处理。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完善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并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和服务。建立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覆盖省市县三级、与随机抽查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抽查结果依法全面公示。

3.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平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联合奖惩管理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异议信用信息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

4.建立监管履职评估评价系统。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健全监管履职评估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监管部门监管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倒逼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七)应急指挥应用。

1.加快完善全省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原则,完善“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省市县三级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

2.完善全省应急资源保障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社会生产能力、应急物流资源、应急专业服务等保障信息,以空间地理信息为基础,逐步归集人口、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貌、植被、水利、气象、风险点、地质灾害、地震监测、危险源信息等数据,形成应急指挥资源库。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协同保障和信息共享,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供需衔接、调度指挥、决策参考、科学评估等服务,提高各类应急资源的综合协调、科学调配和有效利用水平。

3.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在国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产生的传染病监测数据基础上,依托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整合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库,借助数据挖掘技术对医疗数据、病原监测数据、地理信息、互联网信息等进行关联分析,建立动态预警模型,分析患者到过的场所,确定其时空轨迹。利用关联算法、神经网络等大数据技术分析患者的时空轨迹,查找传播源、传播途径等关键信息,实现对传染病和新型传染病暴发的早期监测预警分析。

(八)生态保护应用。

1.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及重点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提升地上、地下自然资源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及污染排放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增强预报预警能力。加快建设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工业、农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2.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在数据汇聚、科学决策、协同管理和惠民服务综合能力为准则,建设山西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面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数据的关联分析,从资源管理、指挥调度等多角度进行开发应用。建设智能、开放的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创新,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全面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增强生态环境业务协同治理能力,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科学化、环境监管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水平,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乡村振兴应用。

1.提升精准扶贫信息化平台功能。借助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探索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提高数据质量,辅助领导决策。通过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掌握扶贫对象户籍、收入、财产等状况,并以大数据分析技术跟踪帮扶过程,评估帮扶效果。

2.加快建设数字乡村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推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创新应用。构建全省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采集体系,完善提升省级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公开规范运行。整合全省农业生产信息、乡村空间地理信息、休闲观光、农产品质量、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市场信息等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民等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管理、服务数据支撑。

(十)协同办公应用。

1.建设全省党政机关“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晋政通”。在全省范围构建协同联动、集约高效的“PC端+移动端”一体化办公平台。制定电子公文交换标准,通过电子印章及区块链技术,建设全省统一、安全可信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构建覆盖全省党政机关的“晋政通”组织架构。基于“晋政通”组织架构,利用5G技术,开发建设集约、高效的移动办公应用,打造“晋政通”统一办公平台,建成统一即时通讯、数据加密、掌上门户、专有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标准规范与运维体系,实现组织在线、沟通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在线,提高跨部门行政业务协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建设全省党政机关“一体化决策指挥平台”——“领导驾驶舱”。汇集全省政务和社会信息资源,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融合、系统融合、业务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对全省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保、能源革命、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政务活动进行实时监测、直观呈现、深度研判,实现“一屏知全省、一键政务通”,将“领导驾驶舱”打造成具有山西特色的一站式决策指挥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

3.建设全省党政机关“一体化督查平台”——“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整合打通省委考核信息系统、省委改革信息管理平台、省政府“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开发区综改转型管理系统等多个督查系统,形成大一统的一体化督查平台,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实现督查事项一网通办、智能管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大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0年):夯实基础、重点推进。

1.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完成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的组建,成立市县两级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全省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完成省级政务云平台网络、计算、存储和备份能力的扩容升级。市级政务云平台基本建设完成。省级行业云平台按统一规范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省政务云平台统一管理。市县两级分批有序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省直各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全部接入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完成省级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并启动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升级。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和发布。初步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建设完善省集约化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省级部门高频证照的模版制作、入库。优化升级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物流、电子印章、网上支付等系统功能;完善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社会信用库;初步形成全省统一应用支撑能力。各市统一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包括自建业务系统)与省集约化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市县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对接全省统一的物流、电子印章系统,开展服务应用。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保障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交换、销毁等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建设安全防护、网络信息安全预警体系,并对已建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国产密码改造。搭建完成数字政府标准化体系总体框架,对数据汇集、数据安全、应用开发运维管理等关键领域,优先制定相应标准。

2.业务应用建设方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规范化、标准化梳理,以“应上尽上、全程网办”为原则,升级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平台功能,全省推行“一网综合受理”“套餐式服务”,建设省级中介服务超市和“好差评”系统。完成全省“12345”服务热线整合,并与全省一体化在线平台对接。完成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纳入平台进行交易。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开展“晋政通”移动办公应用的升级完善。建设全省党政机关“一体化决策指挥平台”,拓展“领导驾驶舱”覆盖领域。建设全省党政机关“一体化督查”平台,加强政府部门工作监督落实。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数据集中汇聚、互联共享。拓展工业云服务平台接入能力和接入范围。根据各部门专业应用需求,启动部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卫片执法防灾减灾、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数据分析及成效展示、医疗保障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业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在数字政府总体规划之下开展专题规划。

(二)第二阶段(2021年):全面建设、深化应用。

1.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完善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完成省直各部门原有机房和IT资产的划转整合,加快已建政务云平台的对接,开展各地市政务云平台统一纳管工作。市县两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基本完成。电子政务网纵向骨干网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到县(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按需延伸到村。开展省直各部门专网整合工作,通过网络割接、合并等方式,将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到政务外网。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完善六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完成存量信息归集和数据接入,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省直各部门全面开展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重点围绕政务服务、宏观调控、行业协同监管、应急指挥等领域开展主题数据库建设。全省市、县(市、区)全部接入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础上,梳理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分级、分类重点开放企业登记、信用、交通、医疗、社保、教育、环境、质量等公共服务相关领域非涉密公共数据。不断丰富和扩大统一身份认证的应用场景,推进实名账户全省网上办事服务覆盖;扩大电子证照在群众和企业业务办理中的应用覆盖,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推动省直部门原有证照存量数据入库。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政府完成涉及支付业务系统改造,进一步完善非税支付平台非税业务网上缴费对账、信息共享等功能,实现网上支付服务便捷化。定期对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业务流程、数据资产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应急演练,逐步形成基于物理、网络、平台、数据、应用、管理的六层立体安全防护体系;初步建成省政务云平台国产密码应用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体系,在省直部门开展自主可控密码应用试点工作。完善运维管理平台,进一步纳管各单位机房和设备。形成比较完整的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

2.业务应用建设方面。进一步强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各市和省直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晋政通”移动办公应用不断完善,更多移动化、智能化功能上线应用,并建设完善大数据智库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领导驾驶舱”汇聚和接入数据领域不断扩展,决策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步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事项目录和全省市场监管大数据。建设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及调度、技术成果转化、大数据产业图谱、工业信息安全管理等业务平台,完善工业云平台功能,推进能源领域大数据应用。推进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退役军人信息化工程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等项目建设、部署、应用和深化。建立以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为基础的专业化数据分析服务体系,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目录标准体系,实现全省数据中心统筹管理,推动全省数据服务管理一体化,逐步开展应用深化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2年):完善提升、协同运行。

1.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形成完整的“1+N”政务云平台架构,实现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务数据中心的集约化布局。进一步完善省统一身份认证、可信证照、非税支付、社会信用、空间地理信息、移动政务服务等平台服务功能;加强统一物流、电子印章的运营支撑能力;提高政务服务、协同办公、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应用的智能化水平;依托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开展深层次数据交互融合与挖掘分析。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第三方接口和标准,提升开放数据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易用性,显著提升公共数据的有效利用和深度开发水平。综合运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异常流量监测等安全技术,加强对网络安全威胁的监测、风险预警,提高安全事件处理的效率;实现一体化、可视化的运维管理体系。形成全省统一的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水平。

2.业务应用建设方面。形成覆盖全省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体系,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大幅提升。高频行政办公业务基本实现移动化,决策支持系统的智能化显著提升。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间和部门间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地市监管数据、行业监管数据、互联网数据全面汇聚。依托社会治理大数据和综合网格指挥平台,进一步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形成多元共治、协同共享的社会治理应用体系。基于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产和应用工具,围绕宏观决策、转型综改、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态环保、数字乡村、智慧文旅等领域开展一系列专题应用深化。推动各部门专业系统进一步建设完善,数字政府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的应用体系基本成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建立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以规划为统领,加快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政策协同水平。组建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试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强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构建符合我省的数字政府建设新趋势的统计指标体系。

(二)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数字人才需求目录和人才数据库,加强对数字人才引进、培养和集聚的政策支持。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数字政府领域急需紧缺的技术领军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大企业引进数字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力度。优化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鼓励学校增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数字领域相关专业,加强专业型、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骨干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培养产业急需的数字应用人才。加大企业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和管控模式再造。加大数字领域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公务人员、企业家、创业者群体数字素养,不断增强数据汇聚、共享、分析和运用能力。

(三)加大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应统筹整合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等财政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集中支持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相关创新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数字经济领域倾斜。

(四)完善创新政策。

结合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现状与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模式创新,推动完善政策补齐,完善数字政府法规规章制度保障体系,围绕电子政务应用研究出台相应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构架适配与山西数字政府发展建设的政策体系。强化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招投标、采购、监理、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管理制度。以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为切入点,配套积极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重大创新工程,发挥先进技术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引擎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实好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

(五)强化绩效评价。

充分考虑数字政府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发挥各方治理优势,坚持柔性监管与刚性监管并举,完善多元协同治理方式。创新考核和督查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全省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内生动力。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完善数字政府运营绩效管理指标,实现运营全过程的留痕和科学考核。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挂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