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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编辑: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文件和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提高全校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扎实推进我校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现就我校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本次全校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摸清各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底数和正版软件需求情况,规范软件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正版软件管理,推进学校软件正版工作。

二、排查范围

学校各部门所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终端所安装的软件的使用情况和需求情况,重点是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三、排查工作内容

1.软件自查工作。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下载正版软件检查工具(附件1),按照正版软件检查工具使用方法(附件2)生成《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然后依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软件使用明细表》(其中软件版本可由正版软件工具附件1进行查询),经汇总形成本部门《软件使用明细表》(附件3)和《软件使用汇总表》(附件4)。

2.建立软件台账。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对学校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的要求,校内各部门必须建立正版软件使用台账,确实摸清本部门正版软件使用底数,将本部门购买在用的正版软件详细信息统计形成《软件使用明细表》和《软件使用汇总表》,并安排专人每年进行更新。

3.填报使用需求。校内各部门须统计到本部门所属的每一台在用的计算机,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和教职工使用习惯,填报《正版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1.软件正版化工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有助于部门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减少学校信息安全隐患,请各部门领导和老师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统计正版软件使用需求,规范建立部门正版软件使用台账。

2.请各部门于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正版软件使用明细表》《正版软件使用汇总表》和《正版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电子版发至xxzx@ll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部门,另一份报送至信息中心办公室(弘信楼一层北)。

各部门如在自查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电话:0358-3389060。



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12月9日